【用戶】p92142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3條通訊監察以截收、監聽、錄音、錄影、攝影、開拆、檢查、影印或其他類似之必要方法為之。但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錄影設備或其他監察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