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我國《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
(A)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B)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C)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
(D)受理三審判決確定之非常上訴案件
(E)議決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參考答案
答案:D,E
難度:非常困難0.0103093
統計:A(8),B(11),C(13),D(97),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院長任命、不動產物權登記與父權優先行使、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Chang-Yu Lin】評論
(D)受理三審判決確定之非常上訴案件→最高法院法官(E)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立法院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