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條之規定,十六歲至十八歲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個人年有效劑量不得超過多少毫西弗?
(A)1
(B)5
(C)6
(D)2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1),B(1),C(4),D(0),E(0)

用户評論

【用戶】Ku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10 條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個人年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一、有效劑量不得超過六毫西弗。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三、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