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有關立法院之決議,下列何者應以記名投票方式為之?
(A)對緊急命令之表決
(B)對人事同意權之行使
(C)對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
(D)總統彈劾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6019
統計:A(27),B(7),C(96),D(76),E(0)

用户評論

林怡均】評論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於該覆議案送達15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即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1/2,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休會期間,則應於7日內舉行臨時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哥割戈擱胳疙歌 (被阿偷】評論

立法院記名投票   = 不信任案、覆議、罷免(總統)

pingi_0927】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4條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15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

test】評論

摩友解答(A)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15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B)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29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C)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34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十五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維持原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D)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