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美麗】評論
離婚乃夫妻婚姻關係非基於死亡的自然原因,而係基於人為的原因致消滅,且由婚姻而生的一切法律關係皆因離婚而歸於消滅。
【盧妍蓁】評論
婚姻終止原因-1配偶死亡2離婚三親等旁系姻親的舅媽若與舅舅有效離婚,則我可以與她結婚。但是若舅舅死亡後,舅媽與我的姻親關係是否還維持呢(不管舅媽有無再嫁)?如果仍維持,表示我不能娶舅媽(違反民法983近親結婚規定)死亡,不會解消生存之配偶與死者之親屬的姻親關係。學理之基礎即:1血親關係係因出生而發生,因死亡而消滅2姻親關係係因婚姻之締結而發生,自然因婚姻解消而消滅〈74年修正971即為貫徹此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