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之操縱股價行為,其刑事責任為何?
(A)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B)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C)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D)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橙子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答案為 (A)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根據「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操縱股價之行為,經查證屬實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操縱股價指的是透過人為手段影響股價的漲跌,而非市場自然波動。此類行為通常會讓一部分投資人受到損失,對市場秩序造成嚴重干擾,因此法律處罰相當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