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甲對乙表示,如不贈與汽車,即告發其作弊之事,乙被迫贈與之。該贈與契約之效力為:
(A)有效
(B) 無效
(C) 得撤銷
(D) 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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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嘟比的姊姊】評論
第 92 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嘟比的姊姊】評論
第 92 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