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事項何者係由考試院掌理之?
(A)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B)警佐班招生考試
(C)警察大學入學考試
(D)警察人員考績評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9523
統計:A(1257),B(70),C(69),D(2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憲法筆記

用户評論

張小美】評論

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考過要銓敘警佐班招生考試和警察大學入學考試由警察大學負責警察人員考績評定由地方警察機關

伏草】評論

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考過要經考試院銓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