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補選的方式:
(A) 以章程定之
(B) 一律採用累積投票制
(C)原則上為累積投票制但可以以章程加以限制
(D) 一人一票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13401
統計:A(301),B(981),C(749),D(121),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司法、公司發行新股、選罷法

用户評論

Chen Ying】評論

公司法198條 股東會選任董事時,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

Tzung Hsien L】評論

不會出現 的話語 看看就好明明白白的法條  寫在上面不看是自己損失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真的修法了,我的書及法典太舊了,「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字樣不見了!

天羽】評論

這題應該是要弄董累積投票制為何?累積投票制: 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 .舉例 : 董事按照組織有三位, 則股東每股擁有三份投票權, 你可以三份都投給同一人, 或是頭給三個人....這是避免小股東被大股東圍殺的一種投票機制.. 起原於英國, 在美國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