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天羽】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物權之標的物僅限於土地?(A)所有權 (B)典權 (C)不動產役權 (D)農育權

【評論內容】物權中,只有農育權特別限制於"土地", 其餘為不動產(典權,不動產役權.)至於地上權指的是土地上方的建築物或工作物850-1條: 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評論主題】15 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20 年,但下列何者不在此限?(A)農作 (B)養殖 (C)保育 (D)畜牧

【評論內容】850-1條: 造林,保育,或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850-2條: 農育權未定有期限者,得隨時終止,但造林,農育除外.

【評論主題】3 乙未經甲之同意,以自己的名義將甲之小提琴賣給丙,在甲尚未發現前,乙、丙間之買賣契約效力為何?(A)無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 (D)得撤銷

【評論內容】118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170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故, 118 條無權處分,須承認的是"物權行為", 契約行為是有效的 170 條無權代理, 開宗明義就闡明"法律行為"(契約行為) 是要本人承認方生效力

【評論主題】3 下列關於憲法修正機關與程序之敘述,何者為現行憲法之設計?(A)憲法修正案應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以公民投票方式提出(B)憲法修正案應由立法委員依法律案之提出與審議程序提出(C)憲法之修改經立法院

【評論內容】憲法修正案(12條)&領土變更案(4條) : 都是 1/4 立委提議, 3/4 出席, 出席 3/4 決議, 公告半年 ,交付公投, 並須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半數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物權之標的物僅限於土地?(A)所有權 (B)典權 (C)不動產役權 (D)農育權

【評論內容】物權中,只有農育權特別限制於"土地", 其餘為不動產(典權,不動產役權.)至於地上權指的是土地上方的建築物或工作物850-1條: 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物權之標的物僅限於土地?(A)所有權 (B)典權 (C)不動產役權 (D)農育權

【評論內容】物權中,只有農育權特別限制於"土地", 其餘為不動產(典權,不動產役權.)至於地上權指的是土地上方的建築物或工作物850-1條: 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評論主題】15 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20 年,但下列何者不在此限?(A)農作 (B)養殖 (C)保育 (D)畜牧

【評論內容】850-1條: 造林,保育,或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850-2條: 農育權未定有期限者,得隨時終止,但造林,農育除外.

【評論主題】3 乙未經甲之同意,以自己的名義將甲之小提琴賣給丙,在甲尚未發現前,乙、丙間之買賣契約效力為何?(A)無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 (D)得撤銷

【評論內容】118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170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故, 118 條無權處分,須承認的是"物權行為", 契約行為是有效的 170 條無權代理, 開宗明義就闡明"法律行為"(契約行為) 是要本人承認方生效力

【評論主題】3 下列關於憲法修正機關與程序之敘述,何者為現行憲法之設計?(A)憲法修正案應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以公民投票方式提出(B)憲法修正案應由立法委員依法律案之提出與審議程序提出(C)憲法之修改經立法院

【評論內容】憲法修正案(12條)&領土變更案(4條) : 都是 1/4 立委提議, 3/4 出席, 出席 3/4 決議, 公告半年 ,交付公投, 並須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半數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如某社區之社區公約,約定區分所有權人不得於其住宅內設置各種中途之家,違者將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訴請遷離。甲為該社區之住戶,於其所有之獨棟住宅內設置「未婚媽媽中途之家」,為社區管理委員會知悉,社區

【評論內容】

甲的基本權 vs  社區公約的第三人要求 間的效力 ;

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討論的是民法的關係, 跟本題應該無關...

這題涉及的是私人自由/人權 與公共規範之關係...

【評論主題】企業為了確保製造產品的原物料可以充分供應無虞,因此考慮投資設立原料加工或是原料製造的工廠時,這表示該企業正在準備進行何種策略?(A)水平整合策略 (B)向下游整合策略(或向前整合)(C)向上游整合策略

【評論內容】企管的邏輯觀念(冥想一下), 顧客是最重要的, 在我們眼睛的前方,必須往前追的.... 其實的生產要素, 屬於自家的事, 故在後方........(上游) 這沒有對錯, 只是每個領域的觀念   整理 往客戶/顧客/.....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那一個陳述,並不是說明良好目標須具備的特色?(A)以行動而非結果的方式寫出來 (B)可量化而非質化的(C)不好高騖遠 (D)以書面而非口語的方式呈現

【評論內容】正確的解答應該如下: 認同的記得幫我按讚 目標設定的五大原則: SMART S : Specific 明確的, 意思是目標要明確 M:Measurable 可衡量的, 意思是目標的設定要可量化 A:Attainable 可達成的, 意思是目標設定必須依照員工能力,不可好高騖遠 R : Relevant , 有關性, 意思是目標是與員工的工作職責相關, 不能設定一個不是他工作範疇的 . 關鍵在這裡, 大部分的企管人員會將R 的內闡述為 Relevant , 但也有不少的書籍認為R.....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在霍夫斯德國家文化研究中,權力距離最大的國家是:(A)美國(B)英國(C)澳洲(D)新加坡

【評論內容】這一題簡述如下, 認同的幫我按讚... 這一題考的是國際企業中國家文化的差異問題, 提出學說的學者是 霍夫斯泰德(Holfstede), 個人覺得很有趣.... 霍夫先生認為全世界的國家文化差異與五項價值觀有關(意思是可以用這五項的標準去區分各個國家的文化差異度): (1) 權力距離 價值觀 :意思是國家人民對權力不平的接受度, 權力距離越大的文化, 越能接受社會中權力的高度差異,  也就是人民對領導者的服從度越高...例如, 日本/新加坡/還有極端的北韓...相反的, 權力距離低的 , 社會人民一遇不平就馬上跳起來反抗, 例如台灣/美國 (2) 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 價值觀: 這部分很容易理解, 不多闡述, 例如日本就比較篇項集體主義, 凡事以大我以國家以公司為優先原則, 但譬如台灣就比較偏向個人主義, 想到的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這也是文化特色之一) (3) 雄性風格或是女性風格 價格觀: 這.....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0 結婚經撤銷者,該婚姻自何時起失其效力?(A)結婚時 (B)撤銷時 (C)結婚時起一年後 (D)撤銷時起一年後

【評論內容】

我的理解:

民114: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民998: 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評論主題】16 有關慰撫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生命權受侵害致死之人,得向加害人請求慰撫金(B)肖像權受侵害之人,縱令侵害情節輕微,亦得向加害人請求慰撫金(C)隱私權受侵害之人,不論侵害情節輕重,皆得向加

【評論內容】

民18: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題組】(二) 請依鍋爐及壓力安全規則寫出3種進入鍋爐或其燃燒室、煙道之內部作業前,應有之作為。

【評論內容】

這題有點虛,考的是舊的勞動基準法...新制應該用退休金條例了吧...

【評論主題】三、申論題1.根據聯合國統計,因為新冠肺炎,至四月中,全球 191 國、15 億學生被迫停課,九成學生在家遠距學習。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的 PISA 負責人指出,疫情讓學生懂得在線上找到全世界

【評論內容】

(A) 容易搞混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 故,自己的部分可以自由處分,但未分割的共有物要處分,就要全部人同意

【評論主題】51 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為興建北宜高速公路,報經內政部核准徵收X之土地。X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乃以內政部為被告,提起撤銷土地徵收處分之訴訟。國工局未依土地徵收條例,先行與X協議價購。不過,X起

【評論內容】

(B)駁回X之訴  - 因為X起訴的內容是撤銷土地徵收, 基於公共利益及道路已幾近完工, 撤銷不可能...

(c) 敗訴的人當然要負擔訴訟費用

【評論主題】7 下列有關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何者正確?(A)公司為保證人時,所擔保之金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百分之四十(B)公司之資金得貸與和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C)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D)公司因

【評論內容】

(A)公司為保證人時,所擔保之金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百分之四十 - 公司法16 , 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

(B)公司之資金得貸與和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  - 公司法15 , 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    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C)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 - 公司法18 ,公司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應載明於章程外,其餘不受限制(舊法好像有規定不行)

(D)公司因擴充生產設備而增加固定資產,所須資金不得以短期債款支應 - 好像沒看過這條, 埠過現在公司擴充不一定都是發行股票或長期借款阿...還是會進行短期融資才對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20 結婚經撤銷者,該婚姻自何時起失其效力?(A)結婚時 (B)撤銷時 (C)結婚時起一年後 (D)撤銷時起一年後

【評論內容】

我的理解:

民114: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民998: 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評論主題】16 有關慰撫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生命權受侵害致死之人,得向加害人請求慰撫金(B)肖像權受侵害之人,縱令侵害情節輕微,亦得向加害人請求慰撫金(C)隱私權受侵害之人,不論侵害情節輕重,皆得向加

【評論內容】

民18: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評論主題】12 甲駕車不慎撞傷未成年人乙,因乙住院期間須人照料起居,遂由乙之母丙自行照顧乙 7 天,其後又僱用醫院看護丁 7天。甲應如何賠償此部分之損害?(A)僅須賠償依一般行情支付丁部分之看護費用(B)須賠償

【評論內容】

民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依現行公司法規定非為關係企業?(A)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B)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之公司(C)A公司持有B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D)設有總管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369-1所定義的關係企業:

本法所稱關係企業,指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下列關係之企業:一、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二、相互投資之公司。

故只要互相投資或是有控制從屬關係就算. 故答案A/B/C 都是..

但D , 總管理處的設置並未規範在公司法內...故就法條內容是錯的...

但就一般民眾習慣認知,設有總管理處的企業集團理論上就是關係企業.....所以容易搞混...

(但 Maybe ...... 總管理處轄下的兩家公司並無互相投資或控制從屬.....故答案D 不算)

【評論主題】三、申論題1.根據聯合國統計,因為新冠肺炎,至四月中,全球 191 國、15 億學生被迫停課,九成學生在家遠距學習。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的 PISA 負責人指出,疫情讓學生懂得在線上找到全世界

【評論內容】

(A) 容易搞混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 故,自己的部分可以自由處分,但未分割的共有物要處分,就要全部人同意

【評論主題】51 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為興建北宜高速公路,報經內政部核准徵收X之土地。X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乃以內政部為被告,提起撤銷土地徵收處分之訴訟。國工局未依土地徵收條例,先行與X協議價購。不過,X起

【評論內容】

(B)駁回X之訴  - 因為X起訴的內容是撤銷土地徵收, 基於公共利益及道路已幾近完工, 撤銷不可能...

(c) 敗訴的人當然要負擔訴訟費用

【評論主題】7 下列有關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何者正確?(A)公司為保證人時,所擔保之金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百分之四十(B)公司之資金得貸與和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C)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D)公司因

【評論內容】

(A)公司為保證人時,所擔保之金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百分之四十 - 公司法16 , 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

(B)公司之資金得貸與和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  - 公司法15 , 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    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C)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 - 公司法18 ,公司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應載明於章程外,其餘不受限制(舊法好像有規定不行)

(D)公司因擴充生產設備而增加固定資產,所須資金不得以短期債款支應 - 好像沒看過這條, 埠過現在公司擴充不一定都是發行股票或長期借款阿...還是會進行短期融資才對

【評論主題】20 關於侵權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僱用人對受僱人執行職務所生的損害,必須負起疏於監督的侵權責任(B)百貨公司對電梯瑕疵所引起顧客的損害,必須負起疏於維護的侵權責任(C)定作人對於承攬人因施作

【評論內容】訂作人不需負監督責任,監督是承攬人的責任定作人要負責的是189條,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的時候才需負責(規範於債編的侵權行為....)

【評論主題】【題組】3.聽起來是個好主意。(It…) (3分)

【評論內容】宥恕回復繼承,  僅適用詐欺/脅迫/偽造/虐待/侮辱...,不適用於故意致死或受刑宣告

【評論主題】依民法規定,法人必須設置何種機關?(A)董事(B)監察人(C)經理人(D)董事及監察人

【評論內容】董事     - "應"設....監察人 - "得"設....

【評論主題】二、在【實驗二:平衡常數的測定】實驗中,A溶液為0.2 M之Fe(NO3)3,B溶液為0.002 M之KSCN,試回答下列問題:【題組】(1)由5mL A溶液與5mL B溶液混合之標準溶液中[FeSC

【評論內容】

如是土地被拍賣, 建築物還是有法定地上權...所以拍得土地的不能想拆就拆...

如是房屋被拍賣, 拍得者擁有法定地上權...不然誰要拍..

這其中有漏洞就是沒有規範房屋是抵押前蓋的或是抵押後蓋的...所以都可主張

不過有漏洞..如果土地抵押後, 地主又蓋了房子,,,拍得土地的人就頭大了..還要協定搬遷費...(876條, 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

【評論主題】20 關於侵權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僱用人對受僱人執行職務所生的損害,必須負起疏於監督的侵權責任(B)百貨公司對電梯瑕疵所引起顧客的損害,必須負起疏於維護的侵權責任(C)定作人對於承攬人因施作

【評論內容】訂作人不需負監督責任,監督是承攬人的責任定作人要負責的是189條,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的時候才需負責(規範於債編的侵權行為....)

【評論主題】【題組】3.聽起來是個好主意。(It…) (3分)

【評論內容】宥恕回復繼承,  僅適用詐欺/脅迫/偽造/虐待/侮辱...,不適用於故意致死或受刑宣告

【評論主題】依民法規定,法人必須設置何種機關?(A)董事(B)監察人(C)經理人(D)董事及監察人

【評論內容】董事     - "應"設....監察人 - "得"設....

【評論主題】二、在【實驗二:平衡常數的測定】實驗中,A溶液為0.2 M之Fe(NO3)3,B溶液為0.002 M之KSCN,試回答下列問題:【題組】(1)由5mL A溶液與5mL B溶液混合之標準溶液中[FeSC

【評論內容】

如是土地被拍賣, 建築物還是有法定地上權...所以拍得土地的不能想拆就拆...

如是房屋被拍賣, 拍得者擁有法定地上權...不然誰要拍..

這其中有漏洞就是沒有規範房屋是抵押前蓋的或是抵押後蓋的...所以都可主張

不過有漏洞..如果土地抵押後, 地主又蓋了房子,,,拍得土地的人就頭大了..還要協定搬遷費...(876條, 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

【評論主題】24 臺灣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可採行方式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應使用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中所列有之文字,登記傳統姓名(B)以原住民之傳統姓名與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

【評論內容】

姓名條例第二條:

戶籍登記之姓名,應使用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中所列有之文字。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前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依據原住民部落會議實施要點: 會議議決行使之權利包括同意權、參與權、共同管理權、利益分享權等權利

別忘了,參政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是不可被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