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行政程序法第 23 條規定,因程序之進行將影響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應如何處理?
(A)行政機關應禁止其為當事人
(B)行政機關應依職權,通知其放棄為當事人
(C)行政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通知其參加為當事人
(D)行政機關得依申請,終結行政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25
統計:A(2),B(1),C(9),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