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許智婷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校安通報事件依屬性區分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一般校安事件: (一)緊急事件: 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人 身侵害等,且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之事件。 2、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各級學校自行 宣布停課者。 3、逾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4、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二)法定通報事件,依輕重程度區分甲級、乙級、丙級: 1、甲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確定事件。 2、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疑似事件,或非屬甲級 之其他確定事件。 3、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之其他疑似事件。 (三)一般校安事件:非屬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且宜報主管機關知悉之校安通報事件。
【用戶】duckkkkkkkkkk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民國 108 年 11 月 19 日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8684六、校安通報事件之通報時限如下: (一)依法規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二 十四小時;法規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時限通報。 (二)一般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七十 二小時。 前項各類校安通報事件屬緊急事件者,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處理, 即時以電話、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通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至遲不得逾二小時。最新法規就沒有分甲乙丙級(以往在法定通報事件區分為甲乙丙)只有分依法規通報事件和一般校安事件和緊急事件法規網站裡面的附...
【用戶】小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民國 108 年 11 月 19 日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8684六、校安通報事件之通報時限如下: (一)依法規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二 十四小時;法規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時限通報。 (二)一般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七十 二小時。 前項各類校安通報事件屬緊急事件者,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處理, 即時以電話、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通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至遲不得逾二小時。最新法規就沒有分甲乙丙級(以往在法定通報事件區分為甲乙丙)只有分依法規通報事件和一般校安事件和緊急事件法規網站裡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