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對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係採取列舉式立法,列舉屬於中央之權限,其他之權限則歸地方
(B)憲法僅採取概括式立法,凡事項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歸中央,其他因地制宜者歸地方
(C)憲法係採取折衷式立法,先列舉中央權限,再列舉地方權限,以外再採取概括式立法
(D)憲法完全未設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9894
統計:A(186),B(1100),C(1647),D(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釋字609勞工保險法律保留原則、均權制度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一種一種列出就是列舉式,107~110都是.由於不可能盡數列出各種詳細項目,為防疏漏,用某種標準大致上作區分就是概括式,如111.由於我國憲法列舉概括兩種都採,所以就是折衷式立法.

喵喵】評論

我國法理很多採[折衷說] <<應付此種題目我也不例外,只記[折衷]其他的不想理他了。

derek801204】評論

對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敘述:憲法係採取折衷式立法,先列舉中央權限,再列舉地方權限,以外再採取概括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