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甲男與乙女未結婚,但生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女必須認領丙,丙才視為乙之婚生子女
(B)縱使甲與乙嗣後結婚,丙仍是非婚生子女
(C)甲死後,丙得向甲之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
(D)甲認領丙後,無論如何絕對不得撤銷認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2188
統計:A(33),B(51),C(848),D(8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分割、特有財、繼承

用户評論

【用戶】Anni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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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 第1065條

【用戶】Annie Ch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1067條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