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愛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Q19 A錯 928 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 B對 937準用898 C錯 928 C手錶欠缺牽連關係,C錶應以質權論 D對 936第二項 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限內為清償者,債權人得準用關於實行質權之規定,就留置物賣得之價金優先受償
【用戶】小蝦米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參考4樓及7樓928 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留置權:不以直接佔有為必要,間接佔有人或占有輔助人皆可,可參考民法941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民法第928條第1項規定,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B)留置權因占有之喪失而消滅(民法第937條第2項準用第898條)。甲取走B電視後,乙因喪失對B之占有而留置權消滅。(C)民法第937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人為債務之清償,已提出相當之擔保者,債權人之留置權消滅。甲若以C手錶提供擔保,乙對B之留置權即消滅,無以C作為代位物可言。(D)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人若不於債權人乙訂定之期限內清償債權,乙得準用關於實行質權之規定,就留置物賣得之價金優先受償,或取得其所有權(民法第936條第2項參照)。民法第9936條第2項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