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 Jen Wan】評論
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總統制。(A)總統不能解散立法院。(B)總統可直接任命行政院長。(C)總統可以直接發布緊急命令。
【Yuwen Yu】評論
如果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案與預算案等,認為有窒礙難行時,亦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胡愛晏】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