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9 條規定,警察可使用攝影、錄音或以其他科技工具來蒐集參與者現場活 動。下列何者是同條規定所允許之蒐集對象?
(A)街頭賣藝等群聚活動
(B)臺北市捷運地下街某商店內數人使用大聲公抗議消費糾紛
(C)立法委員候選人率多名助選人員聚集在臺北市 101 大樓廣場前散發傳單
(D)為迎接大甲鎮瀾宮媽祖活動而在十字路口多方人馬對峙並產生肢體衝突時,圍觀信徒及路過行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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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urora】評論

PS.選一個看起來最嚴重的、對公共安全或...

珍珠奶茶】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