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關於緩起訴之敘述,何者有誤?
(A)檢察官職權
(B)刑事訴訟程序中的一種程序
(C)一旦宣告緩起訴不必等到期間屆滿即視同不起訴
(D)緩起訴期間內不再犯罪,期滿後視同不起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3325
統計:A(60),B(40),C(946),D(103),E(0)
用户評論
【曾鎮】評論
緩起訴:檢察官對於已經具備追訴要件的犯罪,在一定之條件下,以命被告遵守或履行一定事項代替提起公訴,如被告信守承諾,在緩起訴期間內不違背應遵守之事項,或完成應履行之事項後,檢察官不再對其進行訴追,亦即被告不必上法院接受審判。(A)(B)(D)對(C)緩起訴其間內又故意犯罪,檢察官即可隨時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