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an Din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18 條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申請調查或檢舉時,其收件單位如下:一、專科以上學校:學生事務處或學校指定之專責單位。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處或訓導處。三、主管機關:負責性平會之業務單位。前項收件單位收件後,得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進行初審,並將初審意見送交性平會決定是否受理。性平會得指定或輪派委員組成三人以上之小組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