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D)資訊隱私權隱私權是否為基本權利,我國《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然而從司法院大法官所做的數個解釋可發現,大法官肯定隱私權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並且發展出隱私權的類型。解釋文: 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 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