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yen You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應迴避之人未迴避而參與議決程序而作成處分者是聲請再審的原因嗎?!!
【用戶】Jun-Wei Wa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得撤銷
【用戶】Kawabanga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行程§111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1. 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2.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3. 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4. 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5. 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6. 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7. 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口訣:未經授權的證書有重大明顯之瑕疵,所以不能得知也不能實現 犯罪 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