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g-Long Che】評論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有繼承人地位的就屬以上這些人 並非受有遺贈者就為繼承人
【夏目玥】評論
第 1200 條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戰略邱】評論
終於看懂~就是除了「法定繼承人」之外因遺贈人生前/遺囑有送給不認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