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路主管機關,對於汽車運輸業,認為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其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有誤?
(A)限令定期改善
(B)應改善之事項,逾期尚無成效,或違抗命令,不為改善時,得停止其全部營業
(C)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經交通部核准,廢止其汽車運輸營業執照
(D)汽車運輸業部分營業被停止者,公路主管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客、貨運輸業務,不使中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301
統計:A(99),B(1167),C(220),D(1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市區道路、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水平向外6公尺)、交通相關名詞釋義

用户評論

Vivi Li】評論

B---應改善之事項,逾期尚無成效,或違抗命令,不為改善時,得停止其部分營業

Wen Xuan Xie】評論

汽車運輸業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公路主管機關得為左列之處理:一、限期改善。二、經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改善而無成效者,得停止其部分營業。三、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前項部分營業之停止或營業執照之廢止,公路主管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客、貨運輸業務,不使中斷。

鄭業翰】評論

此題是公路法 第 47 條,內容如3F大大所PO

陳業皓】評論

C選項也錯了  是  [[  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