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蓉】評論
挖屋耶 要出品三年內提出申請才有保有五年資料專屬權喔^^
【小蘗鹼】評論
樓上 出品三年 是國外上市藥品 要在上市三年內 在我國申請才有資料專屬權喔
【彈塗魚#23】評論
節錄自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x?lsid=FL013783&ldate=20180131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第40-2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核發新藥許可證時,應公開申請人檢附之已揭露專利字號或案號。新成分新藥許可證自核發之日起三年內,其他藥商非經許可證所有人同意,不得引據其申請資料申請查驗登記。前項期間屆滿次日起,其他藥商得依本法及相關法規申請查驗登記,符合規定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前項新成分新藥許可證核發屆滿五年之次日起,始得發給藥品許可證。新成分新藥在外國取得上市許可後三年內,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始得適用第二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