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區別自然懲罰和人為懲罰: 自然懲罰:行為者沒有做錯任何事,卻因為其行為品質遭他人鄙夷、反感,所承受的嚴厲懲罰。這是自發性的反應,不是為了懲罰而故意施加的傷害。 人為的懲罰:涉及傷害他人的行為,不同於不喜歡,前者所產生的惡是他人承擔,而後者的缺失則是行為者自己承擔。 換句話說,前者是基於個人不夠精明或低品味所造成的思慮不周,自然產生他人的反感;而後者則是侵犯他人權利所帶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