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dia168888】評論
跟5F同樣問題。甲5月死亡,若5月底已確定可以分遺產,那丁不是可以先分得遺產了嗎?因為6月法院才認可裁定確定啊!雖然會溯及至4月,
【Ting-Yu Chen】評論
就算拿到遺產還是可以撤銷吧,基本上丁與戊的收養契約成立就不具繼承資格
【Lydia168888】評論
跟5F同樣問題。甲5月死亡,若5月底已確定可以分遺產,那丁不是可以先分得遺產了嗎?因為6月法院才認可裁定確定啊!雖然會溯及至4月,
【Ting-Yu Chen】評論
就算拿到遺產還是可以撤銷吧,基本上丁與戊的收養契約成立就不具繼承資格
【Lydia168888】評論
跟5F同樣問題。甲5月死亡,若5月底已確定可以分遺產,那丁不是可以先分得遺產了嗎?因為6月法院才認可裁定確定啊!雖然會溯及至4月,
【Ting-Yu Chen】評論
就算拿到遺產還是可以撤銷吧,基本上丁與戊的收養契約成立就不具繼承資格
【Lydia168888】評論
跟5F同樣問題。甲5月死亡,若5月底已確定可以分遺產,那丁不是可以先分得遺產了嗎?因為6月法院才認可裁定確定啊!雖然會溯及至4月,
【Ting-Yu Chen】評論
就算拿到遺產還是可以撤銷吧,基本上丁與戊的收養契約成立就不具繼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