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某位高齡者正評估規劃辦理公益信託回饋社會,關於公益信託課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個人捐贈公益信託之金額不計入贈與總額
(B)捐贈被繼承人死亡時未成立之公益信託,該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C)公益信託於實際分配信託利益時,以受託人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
(D)個人捐贈公益信託之金額,申報當年所得稅時,於年度所得總額 20%內可主張列舉扣除所得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4,B:82,C:28,D:5,E:0

難度: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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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red】評論

14.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捐贈或加入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該財產不予計入遺產總額:(1)受託人為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2)各該公益信託除為其設立目的舉辦事業而必須支付之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對特 定或可得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3)信託行為明定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信託財產移轉於各級政府,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6條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