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佳誼】評論
C,例如公立學校與教師的聘用屬於行政契約,而後若有停聘,解聘或不續聘的行為,因無磋商之意味,屬於行政處分。
【Hui】評論
行政契約締結後,行政機關得否以另作行政處分貫徹行政契約之內容1.否定說:兩種行為併行禁止原則2.肯定說: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併行,ex:健保局停止特約、公校教師聘任,聘約屬於行政契約,但解聘、停聘、不續聘屬於行政處分。
【林宗佑】評論
只要法有明文就可以阿一律不行就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