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契約為雙方法律行為
(B)行政契約係以契約方式規制行政法上之效果
(C)行政機關選擇行政契約之行為形式後,一律不得再變更使用行政處分
(D)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分,首要以契約標的判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9655
統計:A(43),B(104),C(5729),D(492),E(0)

用户評論

簡佳誼】評論

C,例如公立學校與教師的聘用屬於行政契約,而後若有停聘,解聘或不續聘的行為,因無磋商之意味,屬於行政處分。

Hui】評論

行政契約締結後,行政機關得否以另作行政處分貫徹行政契約之內容1.否定說:兩種行為併行禁止原則2.肯定說: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併行,ex:健保局停止特約、公校教師聘任,聘約屬於行政契約,但解聘、停聘、不續聘屬於行政處分。

林宗佑】評論

只要法有明文就可以阿一律不行就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