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905005】評論
採購契約成立前之投標行為屬公法關係,採購契約成立後的採購行為屬私法關係,選項c根據政法採購法所簽訂訂之採購契約屬行政輔助行為,應屬私人契約
【我是小安】評論
政府採購法 二階段 【私法】 - 民事契約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B很像是B.O.T,亦屬行政契約
【@@】評論
B是台北高等行法院94年停字第122號裁定、94年訴字第752號判決認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BOT為行政契約(涉及公益、目的為完成公共建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規定)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運用模式之一,為將政府所規劃的工程交由民間投資興建,並且在經營一段時間後,再轉移由政府經營。例子:1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投資者為遠東集團、東元電機等公司組成的遠通電收。2024年2台灣高速鐵路高速鐵路。2067年3台北交九轉運站又稱「交九轉運站」,由日勝生活科技投資,為百貨商場、旅館、住宅及長途客運站所結合的大樓,特許期由2004年起計50年。2054年台北市政府4台北101由台北市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開發的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