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Hsu】評論
ChiaRong Lin 高二上 (2012/03/13 19:40):244人 3日處理、20日通知,二個月完成調查。
【Rita Hsu】評論
第29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應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一、非屬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者。二、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三、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者。前項不受理之書面通知,應敘明理由。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7/m7_02_02_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