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教育機關公務員離職後,欲任職於私立學校,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私立學校校長、董事、監察人、教師
(B)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私立學校校長、董事、監察人
(C)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私立學校校長
(D)公務員服務法對此未作規範,離職後得任職於私立學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03086
統計:A(13),B(119),C(3),D(163),E(0)

用户評論

OMG】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14條之1只有說"營利事業"的董監顧筋骨(經股)

劉欣芸】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旋轉門條款)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陳心一】評論

私立學校不算營利事業?

A】評論

私立學校是公益財團私立學校法第2條:「各級、各類私立學校之設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由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申請之(第1項)。前項學校法人,指以設立及辦理私立學校為目的,依本法規定,經法人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第2項)。」線上測驗: /item-%E7%A7%81%E7%AB%8B%E5%A4%A7%E5%AD%B8%E6%98%AF%E4%BD%95%E7%A8%AE%E5%9C%98%E9%AB%94%EF%BC%9F++%28A%29%E7%87%9F%E5%88%A9%E7%A4%BE%E5%9C%98++%28B%29%E5%85%AC%E7%9B%8A%E7%A4%BE%E5%9C%98++%28C%29%E7%87%9F%E5%88%A9%E8%B2%A1%E5%9C%98++%28..-526656.htm#ixzz5NNyYjz4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