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多久,逾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半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6532
統計:A(1039),B(33),C(125),D(58),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企鵝 chi ch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二百零三條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一個月,逾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寄件人聲明拋棄或無法投遞免退回者,視為無著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