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ry Yang】評論
86貨車必須附載隨車作業人員者,除駕駛人外,應依下列規定,並須隨時注意行車安全。一、大貨車不得超過四人,小貨車不得超過二人。二、工程或公用事業機構人員,佩帶有服務單位之證章或其他明顯識別之標記者,搭乘大貨車不得超過二○人,小貨車不得超過八人。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貨車必須附載隨車作業人員者,除駕駛人外,有附載人員人數上限之限 制。請問工程或公共事業機構人員,佩帶有服務單位之證章或其他明顯識別之標記者,搭乘大貨車不得超 過幾人? -二十人
【愛新覺羅載湉】評論
第 8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