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教育人員在知悉少年有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時,需在幾小時之內向主管機關通報?
(A) 24 小時
(B)36 小時
(C)48 小時
(D)72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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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天才的進擊-108上榜】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二、充當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三、遭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行為。四、有第五十一條之情形。五、有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六、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答案選 (A) 24 小時

tsaoruohlan03】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53 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