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A)應改為屬於非強制型之政策工具※政策工具1.意涵政策工具係指將實質政策目標(規劃)轉化為具體政策行動(執行)之工具或機制(設計)作用。例如政策目標:交通安全,政策工具:道交處罰條例、交通號誌、標語(例如十次車禍九次快)、家庭教育等。意指政策執行機構賴以達成政策目標或產生政策效果的手段本質,該本質蘊涵著兩點重要的觀念,即政策工具的多元性和價值偏好性。2.類型-推力型工具(1)產生背景:管制工具成本過高(故採用低成本的推力型工具)(B),解除特定行業的管制又會造成企業壟斷、獨占,擴大貧富差距。於是在管制與解除管制之外的第三條路-推力政策,成為新崛起的政策工具。(2)意涵:(2-1)陳真老師的看法:所謂推力(nudge),不是強迫,也不是硬性規定(A),而是一種輕輕的驅動力,能幫助大眾做出更好決定。只要選擇架構(choice architecture)經過良好的設計,就可以產生對社會有利的推力,同時又不會損害個人的選擇自由。(2-2)推力(Nudge)的字面意義是指:輕輕一推,不要太用力。就政策工具而言,政府未必須採取強制、補助(D)、能力建立、教育或告知等手段,只要掌握經濟行為中的理性自利假定,順勢而為,同樣可以達成政策目標(意指只要使用推力型工具就能驅使人們之行為朝可預期之特定方向,達成政策目標)(C)。(3)推力型工具實例:荷蘭史基霍(Schiphol)機場男廁,設計者在小便斗刻上一隻黑色小蒼蠅,結果如廁的男士都自動瞄準,外濺情形減少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