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關於救濟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行使職權時,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當場不得表示異議,僅得事後提出申復
(B)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C)警察依法或違法行使職權,致損害人民權益者,被害人均得依法請求損失補償
(D)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五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十年者,不得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4419
統計:A(0),B(159),C(9),D(4),E(0)

用户評論

泡泡】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益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義務人或利益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為法或不當情事,致損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1條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損失補償,應於之友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不得為之。

努力吧】評論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n,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n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n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n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n,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錯字,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