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7 著作人何時享有著作權?(A)著作完成時 (B)著作公開發表時 (C)完成登記時 (D)主管機關核准時
【評論內容】第 10 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評論主題】行政程序法,總統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公布,何日施行?(A)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 (B)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C)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 (D)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是中華民國法律之一,公布於...
【評論主題】39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之處罰,自裁處確定之日起,下列何者須逾6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A)停止營業 (B)罰鍰(C)沒入(D)勒令歇業
【評論內容】
第32條第1項違反本法行為★★★,...
【評論主題】行政程序法,總統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公布,何日施行?(A)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 (B)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C)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 (D)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是中華民國法律之一,公布於...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並非我國民法上法律關係的主體?(A)法人(B)植物人(C)自然人(D)複製人
【評論內容】
現在沒有真正的複製人,但是世上第一個複製生物-複製羊桃莉~~也是從母胎中出生的,難道就不能符合「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嗎?
個人疑惑的點!!
【評論主題】24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法律性質為何?(A)行政計畫 (B)行政規則 (C)法規命令 (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
應該是 法規命令 須以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命名
所以 原則不屬於法規命令吧!
【評論主題】15. 威立到小吃店買水餃,他身上帶的錢恰好等於 15 粒蝦仁水餃或 20 粒韭菜水餃的價錢。若威立先買了 9 粒蝦仁水餃,則他身上剩下的錢恰好可買多少粒韭菜水餃?(A) 6(B) 8(C) 9(D)
【評論內容】
15粒蝦仁 = 20粒韭菜
1粒 蝦仁 = 4/3粒韭菜
9粒蝦仁 = 12粒韭菜
剩下20-12=8粒韭菜
【評論主題】12. 一元二次方程式 x2 − 8x = 48 可表示成 (x − a)2 = 48 + b 的形式,其中 a、 b為整數。求 a + b 之值為何?(A) 20(B) 12(C) −12(D) −
【評論內容】
(x-4)2=x2-8x+16=48+16
a=4,b=16
a+b=20
【評論主題】10. 已知在卡樂芙超市內購物總金額超過 190 元時, 購物總金額有打八折的優惠。安妮帶 200 元到卡樂芙超市買棒棒糖,若棒棒糖每根 9 元,則她最多可買多少根棒棒糖?(A) 22(B) 23(C
【評論內容】
200/0.8=250 因為只帶了200元,又因為超過190元可以打8折,所以安妮可以買到最多250元的棒棒糖
250/9=27.777 而一支棒棒糖9元,所以安妮最多可以買到27支
【評論主題】3. 計算 6x•(3 − 2x) 的結果,與下列哪一個式子相同? (A) −12x2 + 18x (B) −12x2 + 3 (C) 16x (D) 6x
【評論內容】6x • (3-2x)
=6x*3-6x*(-2x)
=18x -12x2
=-122+18x
【評論主題】31 下列之物中,何者不得沒收?(A)違禁物 (B)偽造之銀行券(C)竊取所得之皮包 (D)偽造貨幣所用之石膏模型
【評論內容】
依刑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之物沒收之:(一)違禁物:法令禁止私人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或行使之物,如爆裂物、軍用槍砲、鴉片、嗎啡及其代用品,或偽造、變造之通用幣券等。此係為維護社會之安寧秩序與善良風俗,違禁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一律沒收之。(二)供犯罪所用或供犯罪預備之物:例如用以殺人之刀,準備用來毒人之毒藥。此以屬於犯人所有者為限,始得沒收。所以倘該物之所有權已移轉於他人,即非屬犯人所有,不得宣告沒收。(三)因犯罪所得之物:因犯罪所得之物,須屬於犯人所有,或刑法分則有沒收之特別規定者始得宣告沒收。所以犯罪所得之贓物屬被害人所有,自不得以其為犯罪所得之物而宣告沒收。
【評論主題】7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解釋,警察實施臨檢,影響人民下列何種基本權利?(A)遷徙自由 (B)秘密通訊自由 (C)財產權 (D)生存權
【評論內容】
釋字535號解釋文(節錄):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取之方式加以列舉,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依該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評論主題】2 某週刊攝影記者甲得知藝人A深夜與朋友於私人別墅的室外游泳池畔舉辦派對,由於游泳池位於別墅大門入口下數十階梯下方,池畔有濃密樹木足以遮擋鄰房視線,又有大門與圍牆,他人或隔鄰住戶難以由外窺視別墅裡面的
【評論內容】
毒樹惡果理論不是用在證據採納的嗎?
【評論主題】27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應由法律定之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B)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C)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D)關於各單位之組織者
【評論內容】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401.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之規定,下列用語之定義,何者正確? (A)所稱「噪音」 ,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測量 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B)所稱
【評論內容】第11條(噪音之意義)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評論主題】五、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題組】Management Strategy Evaluation(MSE)
【評論內容】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普通傷害罪)、第二百八十一條(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傳染花柳病痲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n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二、被告乙犯強制性交罪,於第一審判決後,法院未教示乙得請求原審辯護人提出上訴理由狀,乙亦於未經選任辯護人或指定辯護人的協助下,逕行提起上訴,並於上訴後未重新選任辯護人,在該案件第二審法院得以開始實體審
【評論內容】
第一項是竊取,第二項才是竊佔
【評論主題】2 某週刊攝影記者甲得知藝人A深夜與朋友於私人別墅的室外游泳池畔舉辦派對,由於游泳池位於別墅大門入口下數十階梯下方,池畔有濃密樹木足以遮擋鄰房視線,又有大門與圍牆,他人或隔鄰住戶難以由外窺視別墅裡面的
【評論內容】
毒樹惡果理論不是用在證據採納的嗎?
【評論主題】27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應由法律定之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B)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C)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D)關於各單位之組織者
【評論內容】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401.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之規定,下列用語之定義,何者正確? (A)所稱「噪音」 ,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測量 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B)所稱
【評論內容】第11條(噪音之意義)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評論主題】五、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題組】Management Strategy Evaluation(MSE)
【評論內容】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普通傷害罪)、第二百八十一條(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傳染花柳病痲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n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二、被告乙犯強制性交罪,於第一審判決後,法院未教示乙得請求原審辯護人提出上訴理由狀,乙亦於未經選任辯護人或指定辯護人的協助下,逕行提起上訴,並於上訴後未重新選任辯護人,在該案件第二審法院得以開始實體審
【評論內容】
第一項是竊取,第二項才是竊佔
【評論主題】1.下列哪一個乘法公式是錯誤的?(其中a、b ≠ 0) (A)(a-b)2=a2-b2 (B)(a+b)2=a2+2ab+b2 (C)(a+b)(a-b)=
【評論內容】
(a-b)2=a2-2ab+b2
【評論主題】4.大衛表演一種魔術:一水平的直導線在他的指揮下可垂直升降,他係利用通有電流的直導線在磁場作用下而升降的。若電流的方向係由西向東,而欲使此直導線上升,則磁場的方向為何?(A) 由南向北 (B) 由北向
【評論內容】
右手開掌
【評論主題】24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法律性質為何?(A)行政計畫 (B)行政規則 (C)法規命令 (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
應該是 法規命令 須以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命名
所以 原則不屬於法規命令吧!
【評論主題】20. 圖 ( 九 ) 的數線上有O、 A、B三點,其中O為原點,A點所表示的數為 106。根據圖中數線上這三點之間的實際距離進行估計,下列何者最接近 B 點所表示的數?(A) 2 × 106(B)
【評論內容】
可以使用106為甚麼要用10^6呢?
【評論主題】15. 威立到小吃店買水餃,他身上帶的錢恰好等於 15 粒蝦仁水餃或 20 粒韭菜水餃的價錢。若威立先買了 9 粒蝦仁水餃,則他身上剩下的錢恰好可買多少粒韭菜水餃?(A) 6(B) 8(C) 9(D)
【評論內容】
15粒蝦仁 = 20粒韭菜
1粒 蝦仁 = 4/3粒韭菜
9粒蝦仁 = 12粒韭菜
剩下20-12=8粒韭菜
【評論主題】12. 一元二次方程式 x2 − 8x = 48 可表示成 (x − a)2 = 48 + b 的形式,其中 a、 b為整數。求 a + b 之值為何?(A) 20(B) 12(C) −12(D) −
【評論內容】
(x-4)2=x2-8x+16=48+16
a=4,b=16
a+b=20
【評論主題】10. 已知在卡樂芙超市內購物總金額超過 190 元時, 購物總金額有打八折的優惠。安妮帶 200 元到卡樂芙超市買棒棒糖,若棒棒糖每根 9 元,則她最多可買多少根棒棒糖?(A) 22(B) 23(C
【評論內容】
200/0.8=250 因為只帶了200元,又因為超過190元可以打8折,所以安妮可以買到最多250元的棒棒糖
250/9=27.777 而一支棒棒糖9元,所以安妮最多可以買到27支
【評論主題】3. 計算 6x•(3 − 2x) 的結果,與下列哪一個式子相同? (A) −12x2 + 18x (B) −12x2 + 3 (C) 16x (D) 6x
【評論內容】6x • (3-2x)
=6x*3-6x*(-2x)
=18x -12x2
=-122+18x
【評論主題】26.下列有關特別法的說明何者為非?(A)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B)舊特別法優先於新普通法 (C)民法優先於土地法,為土地法之特別法 (D)陸海空軍刑法優先於刑法,為刑法之特別法
【評論內容】
舊特別法依然是特別法,不論新舊,還是優先於普通法
【評論主題】31 下列之物中,何者不得沒收?(A)違禁物 (B)偽造之銀行券(C)竊取所得之皮包 (D)偽造貨幣所用之石膏模型
【評論內容】
依刑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之物沒收之:(一)違禁物:法令禁止私人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或行使之物,如爆裂物、軍用槍砲、鴉片、嗎啡及其代用品,或偽造、變造之通用幣券等。此係為維護社會之安寧秩序與善良風俗,違禁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一律沒收之。(二)供犯罪所用或供犯罪預備之物:例如用以殺人之刀,準備用來毒人之毒藥。此以屬於犯人所有者為限,始得沒收。所以倘該物之所有權已移轉於他人,即非屬犯人所有,不得宣告沒收。(三)因犯罪所得之物:因犯罪所得之物,須屬於犯人所有,或刑法分則有沒收之特別規定者始得宣告沒收。所以犯罪所得之贓物屬被害人所有,自不得以其為犯罪所得之物而宣告沒收。
【評論主題】42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對於人民特別犧牲之救濟,下述何者正確?(A)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損害賠償 (B)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警察機關得減免其金額 (C)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
【評論內容】第 31 條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A)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B)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C)
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
五年者,不得為之。(D)
【評論主題】21 下列官員的任命,何者不須取得立法院的同意?(A)監察院審計長 (B)司法院院長 (C)總統府秘書長 (D)監察院院長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九條規定:「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評論主題】45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由何單位定之?(A)內政部 (B)刑事警察局 (C)縣市警察局 (D)法務部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第13條第2項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由內政部訂之。
【評論主題】7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解釋,警察實施臨檢,影響人民下列何種基本權利?(A)遷徙自由 (B)秘密通訊自由 (C)財產權 (D)生存權
【評論內容】
釋字535號解釋文(節錄):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取之方式加以列舉,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依該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評論主題】10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關於救濟之敘述,何者正確?(A)警察行使職權時,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當場不得表示異議,僅得事後提出申復 (B)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益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益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為法或不當情事,致損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1條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損失補償,應於之友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不得為之。
【評論主題】9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合法使用警械,因致下列何者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A) 相對人 (B)責任人 (C)第三人 (D)代
【評論內容】
題目說警察「合法」使用警械,代表相對人有不法之情事,所以相對人不能請求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非總統聘任之總統府人員?(A)國策顧問 (B)戰略顧問 (C)資政 (D)國政顧問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15 總統府置資政、國策顧問,由總統遴聘之,均為無給職,聘其不得逾越總統任期,對於國家大計,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16 總統府置戰略顧問十五人,上將,由總統任命之,對於戰略及有關國防是向,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評論主題】829中華民國總統之任期,(A)在動員戡亂時期,無年限與任期之限制(B)自第九任總統起,改為一任任期六年,祇得連選連任一次(C)在民國三十六年憲法公布實施時,任期為六年,無連選連任之限制(D)現今總統
【評論內容】
(A)1960年3月,《臨時條款》第1次修訂,凍結《憲法》對於總統連任之限制(未提及年限)
(C)連選得連任1次
【評論主題】2672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何一機關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彈劾案?(A)司法院 (B)監察院 (C)立法院 (D)考試院
【評論內容】第 7 條III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評論主題】9 下列對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敘述,何者正確?(A)治安顧慮人口由戶籍地警察機關每個月實施查訪 2 次(B)戶籍地警察機關發現查訪對象不在戶籍地時,即應列為行方不明者(C)警察實施查訪,應約定時間、地點
【評論內容】
B錯在哪?
【評論主題】2 下列國民之基本義務中,何者並不是憲法所明文規定?(A)納稅(B)服兵役(C)受國民教育(D)勞動服務
【評論內容】A 19B20C 21
【評論主題】21.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警械之使用時機由行政院定之(B)經內政部許可,得定製、售賣或持有警械(C)警察執行路檢勤務,車輛拒檢高速駛離,得為致命性射擊(D)員警使用警械致人傷
【評論內容】
B)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
【評論主題】5 舉辦下列活動,何者應先依集會遊行法申請許可?(A)大甲媽祖遶境活動(B)富邦馬拉松活動(C)反核團體在中正紀念堂廣場搭帳篷訴求停建核四(D)偶像歌手在西門町辦理簽唱會
【評論內容】kondatsu 答咽會是甚麼?
【評論主題】36 有關對直接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情況急迫,如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執行目的,得為執行(B)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屬之(C)警察採取扣留危險物作為,屬之(D)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
【評論內容】
C 即時強制
【評論主題】17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下列何者不是警察得進入人民住宅或建築物之法定事由?(A)人民生命遇有迫切危害 (B)人民名譽遇有迫切危害(C)人民身體遇有迫切危害 (D)人民財產遇有迫切危害
【評論內容】第 26 條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評論主題】12 公法上負有金錢給付義務之人,經合法通知不到場者,行政執行分署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得:(A)逕行拘提 (B)逕行管收 (C)禁止奢侈行為 (D)命其提供擔保、限制住居
【評論內容】
A 應該是錯在"逕行"吧!!
【評論主題】2 某週刊攝影記者甲得知藝人A深夜與朋友於私人別墅的室外游泳池畔舉辦派對,由於游泳池位於別墅大門入口下數十階梯下方,池畔有濃密樹木足以遮擋鄰房視線,又有大門與圍牆,他人或隔鄰住戶難以由外窺視別墅裡面的
【評論內容】
毒樹惡果理論不是用在證據採納的嗎?
【評論主題】27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應由法律定之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B)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C)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D)關於各單位之組織者
【評論內容】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401.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之規定,下列用語之定義,何者正確? (A)所稱「噪音」 ,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測量 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B)所稱
【評論內容】第11條(噪音之意義)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評論主題】五、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題組】Management Strategy Evaluation(MSE)
【評論內容】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普通傷害罪)、第二百八十一條(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傳染花柳病痲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n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二、被告乙犯強制性交罪,於第一審判決後,法院未教示乙得請求原審辯護人提出上訴理由狀,乙亦於未經選任辯護人或指定辯護人的協助下,逕行提起上訴,並於上訴後未重新選任辯護人,在該案件第二審法院得以開始實體審
【評論內容】
第一項是竊取,第二項才是竊佔
【評論主題】五、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題組】Management Strategy Evaluation(MSE)
【評論內容】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普通傷害罪)、第二百八十一條(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傳染花柳病痲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n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二、被告乙犯強制性交罪,於第一審判決後,法院未教示乙得請求原審辯護人提出上訴理由狀,乙亦於未經選任辯護人或指定辯護人的協助下,逕行提起上訴,並於上訴後未重新選任辯護人,在該案件第二審法院得以開始實體審
【評論內容】
第一項是竊取,第二項才是竊佔
【評論主題】39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之處罰,自裁處確定之日起,下列何者須逾6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A)停止營業 (B)罰鍰(C)沒入(D)勒令歇業
【評論內容】
第32條第1項違反本法行為之處罰,其為停止營業、罰鍰、沒入、申誡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為拘留、勒令歇業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六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
【評論主題】24 依實務見解,以下敘述,何者錯誤?(A)在住宅內賭博財物,賭聲為戶外所易聽聞,構成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罪(B)軍人在營房內賭博財物,構成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罪(C)公務員在公署內賭博財物,構成在公共場
【評論內容】
B是因為營房是屬於半開放的地方嗎?
【評論主題】2 某週刊攝影記者甲得知藝人A深夜與朋友於私人別墅的室外游泳池畔舉辦派對,由於游泳池位於別墅大門入口下數十階梯下方,池畔有濃密樹木足以遮擋鄰房視線,又有大門與圍牆,他人或隔鄰住戶難以由外窺視別墅裡面的
【評論內容】
毒樹惡果理論不是用在證據採納的嗎?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並非我國民法上法律關係的主體?(A)法人(B)植物人(C)自然人(D)複製人
【評論內容】
現在沒有真正的複製人,但是世上第一個複製生物-複製羊桃莉~~也是從母胎中出生的,難道就不能符合「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嗎?
個人疑惑的點!!
【評論主題】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各級政府在編列預算時,下列經費何者應最優先編列?(A)科學經費(B)國防經費(C)文化經費(D)國民教育經費。
【評論內容】
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 X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評論主題】27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應由法律定之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B)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C)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D)關於各單位之組織者
【評論內容】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310.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械之使用時機由行政院另定之 (B)警械非經內政部之許可,不得使用 (C)使用警械時,不得傷及相對人 (D)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評論內容】
A)警械之使用時機,在警械使用條例有規定,應為立法院規定
B)警察依現場狀況判斷得使用警械
C)都使用警械了,還不得傷及相對人,就不要使用了,應該是不得傷及第3人,勿傷及性命及致命部位(第8條、第9條)
【評論主題】44.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員非法使用警械,於何種責任條件下,各級政府向行為人求償? (A)僅限於故意時。 (B)僅限於重大過失時。 (C)僅限於故意或重大過失時。 (D)不論故意或過失,均得求償。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第2項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項其求償。
【評論主題】216.民間巡守人員經主管機關許可,得持有下列何種警械? (A)警槍 (B)電氣警棍 (C)瓦斯槍 (D)警銬
【評論內容】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其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各該分支機構向直轄市、縣(市n)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申請單位證明文件。三、許可廠商產品中文說明書。四、申請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加附使用人在職證明文件及照片三張。
【評論主題】401.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之規定,下列用語之定義,何者正確? (A)所稱「噪音」 ,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測量 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B)所稱
【評論內容】第11條(噪音之意義)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評論主題】336.下列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何者依法「不」罰? (A)滿七十歲人 (B)未滿十八歲人 (C)瘖啞人 (D)心神喪失人。
【評論內容】
第8條第1項
左列各款之人行為,不罰:
一、未滿十四歲人。
二、心神喪失人。
【評論主題】014.各國駐華使館之週邊範圍得由下列何者劃定為禁制區? (A)行政院 (B)內政部 (C)國防部 (D)外交部。
【評論內容】
集會遊行法第6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評論主題】74.下列何者非行政執行之類型? (A)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B)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C)即時強制 (D)課處罰鍰。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2條
本法所稱行政執行,只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
【評論主題】13.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 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多少小時? (A)2 (B)3 (C)4 (D)6
【評論內容】
管束是第19條
針對瘋、醉、自殺、鬥毆,得為管束,管束時間不得逾24hr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為行政執行法所定即時強制之用語? (A)留置 (B)管收 (C)拘提 (D)管束。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36條第2項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務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評論主題】15.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 得採取下列之何種必要措施? (A)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B)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 編號等 (
【評論內容】第 7 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評論主題】12.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何 時為之? (A)營業時間 (B)日出後日落前 (C)日落後日出前 (D)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3項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評論主題】10.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何方法為之? (A)蒐集資料 (B)直接強制 (C)引誘、教唆人民犯罪 (D)限制使用
【評論內容】第 3 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評論主題】8.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如何?下列何者為 非? (A)著制服 (B)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C)不需告知事由 3 (D)需告知事由
【評論內容】第 4 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評論主題】五、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題組】Management Strategy Evaluation(MSE)
【評論內容】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普通傷害罪)、第二百八十一條(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傳染花柳病痲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n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二、被告乙犯強制性交罪,於第一審判決後,法院未教示乙得請求原審辯護人提出上訴理由狀,乙亦於未經選任辯護人或指定辯護人的協助下,逕行提起上訴,並於上訴後未重新選任辯護人,在該案件第二審法院得以開始實體審
【評論內容】
第一項是竊取,第二項才是竊佔
【評論主題】一、一軸孔配合為φ40H7/r6,已知 IT7 公差為 25 μm、IT6 公差為 16 μm,且軸之下偏差為 0.034 mm。試求此配合的最大干涉及最小干涉。(20 分)
【評論內容】
題目中的90應該要去除~
【評論主題】27 父母親懲罰小孩的行為,如未過當,屬於下列何者?(A) 因為是依法令的行為而不罰(B) 因為是自助行為而不罰(C) 因為是得承諾的行為而不罰(D) 因為是正當防衛而不罰
【評論內容】
父母懲戒權!
【評論主題】II. 文意選填 (請從 A ~ J 中選出適合的選項填入空格中) (10%) Misunderstood geniuses build a life around the notion that t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X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
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第 4 條VII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
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
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評論主題】二、美國學者 R. S. Taylor 將讀者之資訊需求區分為四種層次:內藏(Visceral)、意識化(Conscious)、正式(Formalized)及妥協(Comprised)之資訊需求。請先
【評論內容】
警執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扣留期間於六個月,無法返還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且不在合於扣留之要件。
【評論主題】一、請問船舶推進裝置中的發動機(常稱主機)主要有那些類型?其中那些屬於內燃機?那些屬於外燃機?目前最常採用的是那一種類型?(20 分)
【評論內容】一罪一罰
【評論主題】【題組】 ⑵若該 op amp 的 μ = 2 × 10 4 V / V , Rid = 200 kΩ , ro = 2 kΩ ,求此電路的輸入電阻 Rif ,輸出電阻 Rof ,及電壓增益VO /
【評論內容】
刑法第10條第五項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