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下列何者不是警察得進入人民住宅或建築物之法定事由?
(A)人民生命遇有迫切危害
(B)人民名譽遇有迫切危害
(C)人民身體遇有迫切危害
(D)人民財產遇有迫切危害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84071
統計:A(4),B(556),C(1),D(4),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相信我可以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警職法26

【用戶】泡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26 條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