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相信我可以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警職法26
【用戶】泡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26 條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