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何者警察機關得對之進行觀察與動態掌握?
(A)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 6 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B)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 1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C)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D)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5955
統計:A(6),B(5),C(62),D(372),E(0)

用户評論

Peter Tsai】評論

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