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e Cat】評論
簽發傳票: 偵查中是檢察官 審判中後是審判長及受命法官簽發拘票: 偵查中是檢察官 審判中後是審判長及受命法官簽發通緝書: 偵查中是檢察長或首席檢察官 審判中是法院院長簽發搜索票 押票 鑑定留置票 保護令 通訊監察書 : 法官整理自考友的筆記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本題答案出自「釋字631」,摘錄部分理由書如下: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此項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之一。
【相信自己】評論
(A)舉些例子比較好懂依據釋字631號解釋文:就人民通訊的有無(有沒有或要不要使用電話、網路等通訊國家別管太多)、對象(跟我阿罵講電話國家管那麼多幹嘛)、時間(我想什麼時候講電話關國家屁事)、方式(用LINE或EMAIL等其他任何電子通訊或實體信件需要被國家管嗎?這裡不是金氏家族或五星旗的地盤)內容(跟女朋友講情話國家不要介入)A是法律限制人民不能在開車的時間使用行動電話 是基於對交通安全的公共利益所作的限制 並非對人民通訊上的限制
【波波】評論
(D)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內規定:「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核發」,依司法院釋字第631 號解釋,違反合理、正當之程序原則而被宣告違憲所以現在通訊監察書無論是偵查中或是審判中都是由法官依職權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