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受理機關於法定期間不作為,人民提起訴願,受理訴願機關認為其訴願有理由者,應作如何處理?
(A) 逕為一定之處分
(B) 以決定駁回,但命應作為之機關速作處分
(C) 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機關速為一定之處分
(D) 撤銷原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4928
統計:A(147),B(111),C(2182),D(2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法、行政程序法(管轄)委任與委辦之區別、實體判決

用户評論

【用戶】四無君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2條第1項)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第82條第1項 )對於依第二條第一項提起之訴願,受理訴願機關認為有理由者,應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之機關速為一定之處分。

【用戶】Chen Yi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是82條才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