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交通違規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多久時間交通勤務警察不得舉發?
(A) 7 日
(B) 30 日
(C) 2 個月
(D) 3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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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妮絲】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違反本條例之...

】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0 條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未送鑑定而須分析研判者,逾三個月不得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