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甲在某社區居住 20 年,每年均按月繳交管理費納入公共基金,今年甲因搬家而出售位於該社區之房地之產權給乙,試問甲對於該公共基金之權利應如何處理?
(A)用剩的部分返還給甲
(B)抵繳甲應負擔之搬家費用
(C)抵繳甲應負擔的銀行貸款
(D)隨著該房地之產權移轉給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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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呂隆甫】評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9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應隨區分所有權之轉移而移轉;不得因個人事由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隆甫專屬邀請碼:13590】評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9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應隨區分所有權之轉移而移轉;不得因個人事由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