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甲到KTV包廂內與友人飲酒,期間,在座 A 女的男友 B 到包廂內找 A,要 A 離開,甲心生不滿,遂與 B 發生爭吵。甲離開時仍氣憤難消,將汽車停放在門口等待,見 A、B 出現站立在汽車右斜前方時,基於殺害 B 的故意,踩油門直接快速衝撞站立車前的 B,B 見狀隨即閃避未傷,緊鄰一旁的 A 因閃避不及而遭汽車強力撞擊,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甲成立何罪?
(A)對 B 成立殺人未遂罪,對 A 成立過失致死罪,二罪從一重處斷
(B)對 B 成立義憤殺人未遂罪
(C)對 A 成立傷害致死罪
(D)對 A 成立殺人既遂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24242
統計:A(111),B(6),C(6),D(37),E(0)

用户評論

noboru】評論

請問這題判斷撞A有未必故意的關鍵在哪裡?題目中沒看到相關的描述,可能的就只有緊鄰一旁的字眼而已,但僅憑這樣就能夠判斷是未必故意嗎?

@@】評論

甲明明知道衝撞B有可能會撞到A,實際上客觀上是有預見而結果的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所以是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等價的客體錯誤:是誤認-採法定符合說(不阻卻故意)打擊錯誤:實行失誤(本題有點難判斷,B躲掉的行為造成甲撞到A算不算實行失誤),如果算是實行失誤,那麼對B就會成立未遂,對A會成立過失,兩者從一種處斷。這樣的話A選項就沒有問題。如果不是算實行失誤,那麼就不會成立A選項。不過如果這題只是要考,甲對於衝撞行為是否有預見可能撞到A而有在所不惜的心態的話,那會對A成立殺人既遂及對B成立殺人未遂。

阿答力】評論

因本題有寫到見 A、B 出現站立在 汽車右斜前方時,基於殺害 B 的故意,踩油門直接快速衝撞站立車前的 B,明知有可能會撞死A,因此對 A、B皆有致其死亡的蓋括故意

杜杜】評論

緊鄰一旁、閃避不及-預見其發生也不違背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