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實施市地重劃時,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十項用地,應優先抵充之公有土地,不包括下列何者?
(A)公有道路
(B)公有溝渠
(C)公有綠地
(D)公有河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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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ViV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 60 條依本條例規定實施...

【用戶】ViV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 60 條依本條例規定實施...

【用戶】SYU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第一項:依本條例規定實施市地重劃時,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場等十項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如無未建築土地者,改以現金繳納。其經限期繳納而逾期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