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㈣水污染防治措施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2041
統計:A(24),B(762),C(116),D(19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任用官職等、懲戒與懲處之比較、公務人員任用法(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

用户評論

【用戶】Yi-ling Tsa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題目是問"取得簡10以上任用資格"敘薦9本俸最高級還不夠取得簡10以上任用資格意思是現任薦9本俸最高級 and 近3年考績2甲1乙 and 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任薦9滿三年OR現任薦9本俸最高級 and 近3年考績2甲1乙 and 大學畢業,任薦9滿六年(B)選項只說薦9本俸最高太粗糙啦!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7條 (官等晉升之取得資格)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應經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人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且其以該職等職務辦理之年終考績最近三年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並已晉敘至薦任第九職等本俸最高級後,再經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者,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經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 薦任升等考試或於本法施行前經分類職位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考試或分類職位第六職等升等考試及格,並任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職務滿三年者。二、經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任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職務滿六年者。前...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3條 (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三、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四、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一、特種考試之甲等考試及格者,取得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初任人員於三年內,不得...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後備軍人依法取得公務人員各官等任用資格者,其軍職官等官階,與公務人員官等職等之對照,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中將具有簡任任用資格者,相當簡任第十三職等、第十四職等職務。二、少將具有簡任任用資格者,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第十二職等職務。三、上校具有簡任任用資格者,相當簡任第十職等職務。四、中校具有薦任任用資格者,相當薦任第八職等、第九職等職務。五、少校具有薦任任用資格者,相當薦任第七職等職務。六、上尉具有薦任任用資格者,相當薦任第六職等職務。七、中尉、一等士官長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五職等職務。八、少尉、二等士官長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