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mi Lee】評論
這題出得不夠精準,上面既然寫懲處,一般人一不小心就會想到提起復審,但題目最後寫申訴,那答案就得選服務機關了,我覺得最近幾年的題目出得很糟,常常有模擬兩可的情況,總覺得他們出題目都沒在看,真是太對不起我們這些認真的考生了~
【陳姿惠】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78 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78條 (再申訴)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得於復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保訓會提起再申訴。前項之服務機關,以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之權責處理機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