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目前國內有那些食用與特用作物已取得植物品種權?(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3105
統計:A(117),B(912),C(19),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初任人員之試用、初任人員之試用六個月

用户評論

吳欽雄】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0 條

Ellen Chen】評論

第二十 條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  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應為試用成績不及格:一、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所定年終考績得考列丁等情形之一者。二、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所定一次記一大過以上情形之一者。三、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以上者。四、曠職繼續達二日或累積達三日者。  試用人員於試用期滿時,由主管人員考核其成績,經機關首長核定後,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其試用成績不及格者,於機關首長核定前,應先送考績委員會審查。  考績委員會對於試用成績不及格案件有疑義時,得調閱有關平時試用成績紀錄及案卷,或查詢有關人員。試用成績不及格人員得向考績委員會陳述意見及申辯。  試用成績不及格人員,自機關首長核定之日起解職,並自處分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試用人員不得充任各級主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