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右圖,直線AB為圓O的切線,切點為 A,若圓O半徑為5,
【用戶】Chang-Yu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前段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小華現年16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既然有能力向同學借機車出外兜風,應可被認為是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由於他騎機車撞傷老伯的行為已侵害到老伯的身體權益,因此依法必須和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小華和他的父母要一起負責,而不是各自負擔一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