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 失公平者,後續如何履行及調整之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 
(B)請求調整行政契約之一方當事人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 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 
(C)行政契約相對人對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以撤銷原行政契約
(D)行政契約如不能調整,當事人得終止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5618
統計:A(5),B(47),C(269),D(13),E(0)

用户評論

我阿但我不賣鑽石】評論

B所適合的情形,是147第一項的[情勢重大變更],而題目問的是[除去對公益的重大危害],前提要件不同!146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前項之調整或終止,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147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 前項情形,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1.公益重大危害:調整契約、終止契約           行程1462.情事變更:調整契約、終止契約、命其繼續履行         行程147

Yong Ku Chang】評論

(C)應該改為給付訴訟